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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重污染天气II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9-27    浏览数:795次

济宁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济港防指办发[2019] 010

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港航(交通运输)局,各港航服务中心、中 心监控平台、各港口企业:

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 发布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》(济重污染天气应 急办函[2019]2号)要求,我市自20199200时发布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21日 0 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。应急期 间,国家、省、市专项督查组以及中心督导组、包保组将重 点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:

■、迅速启动响应措施

一) 920  0时起,全市所有港口企业停止一 切生产作业、煤场作业、堆场作业等。

二) 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(含燃气)进

行运输,港口集疏车辆只出不进。 -

三) 停止所有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焊接等室外作业环 节。

四) 各港口企业堆场及疏港道路增加清扫、喷淋降尘 频次,以不起扬尘为目标。

'加大线上线下监管力度

-)各单位要按时启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或专项预案,认真落实各项响应措施。

-)中心监控平台要严格执行线上监察制度,发现擅 自恢复生产及违规作业行为,第一时间向属地县(市、区) 交通运输(港航)局、各港航服务中心通报情况并发出问题 转办,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,并约谈违规港口企业。

(三)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(港航)局、各港航服 务中心要按照《关于加细加严加实做好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》要求,驻港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,督促港口企业切实 落实响应措施,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导则行为顶格上限处罚,. 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。驻港人员不到岗到位的,严肃问责。

应急响应启动期间,各单位于每天下午14时前将“重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”报市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 室。直至预警解除。

电话:0537-2603898,邮箱:jnghfwb@ji.shandong.cn.

附件: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(模板)

 

附件:

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(模板)

XXXX 0, XX单位共停产港口 XX家,共派出XX个督

导组,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,检查企业XX家次,移交案件

XX,行政处罚XX例。……o

单位名称